招标单位 | 宁海县正学中学 | 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NBJX170147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7-26 |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海县正学中学委托,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就宁海县正学中学校园食堂托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NBJX170147 二、项目名称:校园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三、比选项目内容:校园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师生用餐供应、厨房设备配备、食材来源、伙食质量、品种、伙食价格及食堂卫生安全等内容。 1、项目概况:学校二层食堂托管,校方负责提供食堂经营场所、现有的厨房设备、保障食堂的水电正常供应(除供水电部门统一停电、停水外),比选中标人负责食堂日常的经营和管理,此食堂不对外营业,只负责学校内部的餐饮服务。厨房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完善配备,并安排专人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营。 2、托管期限:本项目托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并经校方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学年的合同。 3、项目基本情况:现有师生人数2300余人。一日三餐供应,品种自选,实行校园一卡通管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关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资信良好; 且同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壹百万元以上(含本数,注册资金以2017年7月1日前为准;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最后变更时间在2017年7月1日后,需附市场监督部门企业变更信息证明),近五年经营的所有学校食堂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情况记载(提供各经营学校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证明)。 2、承诺对托管后的学校食堂实行直营管理,不挂靠,不转包。 3、承诺新劳动法要求办好所有食堂员工的培训、体检和保险,同时独立解决今后可能出现的有关与食堂员工的劳资纠纷。承诺所有食堂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 4、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统一管理。承诺保证在经营活动中实施“五常法”管理。 5、承诺按宁海县教育局学校食堂学生餐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五、比选文件发售信息: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每天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苍水大厦9楼A03)现场购买。 3、比选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14:00(北京时间) 注:没有购买比选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 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比选响应文件。 八、比选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九、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递交时间:2017年8月14日16时前直接缴入比选保证金帐户,不现场收取、不开具收据。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明街支行 银行帐号:691488363 十、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时间范围涵盖在2014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26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十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工作。 十二、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宁海县正学中学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506888643 代理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宏发 施周艳 TEL:0574-83890892 18958278756(技术咨询) FAX:0574-83890892 E-mail:nbjx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