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辽宁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8-10 |
甘井子区医疗卫生健康中心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工程 | |||||||
工程编码 | 210201201706083672 | ||||||
工程名称 | 甘井子区医疗卫生健康中心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工程 |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甘井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工程类别 | 材料设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建设地点 | 辛寨子街道前革村,裕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北侧 |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大连市 | ||||||
拟中标单位 | |||||||
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名称 甘井子区医疗卫生健康中心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工程 | 沈阳东方和利厨业有限公司 | 1026601.4500 | 元 | 无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沈阳东方和利厨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2.660145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辽宁金厨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4.55万元 | ||||||
招标内容 | 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7年08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13日 | ||||
填报人 | 陈宏宇 | 填报日期 | 2017年08月10日 | ||||
填报单位 |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备注说明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