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8-15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轨道交通既有线800兆数字集群共网系统采购项目 |
批复文号 | 穗发改﹝2017﹞223号 |
批复单位 |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人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招标类型 | 其它 |
公告内容 | 广州市轨道交通既有线800兆数字集群共网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穗发改﹝2017﹞223号) 批准,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广州市轨道交通既有线800兆数字集群共网系统采购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既有线800兆数字集群共网系统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思明、刘婕 联系电话: 020-83154860、831545834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涂思明、刘婕 联系电话: 020-83154860、83154534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立 联系电话: 020-8354170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28866211 三、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既有线800兆数字集群共网项目,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广州目前既有已开通运营十条线路(一号线、二号线、三号线、三号线北延段、四号线、五号线、六号线一期、八号线、APM、广佛线广州段)800兆数字集群共网系统的设备、随机附件、工器具采购及相关服务,及涉及到的相应机房、电源、公安传输等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建设范围涵盖既有线路的车站、正线区间、车辆段、停车场、控制中心、派出所。800兆数字集群共网系统是“中心—站点”架构的无线集群共网。无线交换中心设置在公园前OCC二楼警务机房,无线基站设置在既有线路各车站警务室,组成了既有线路的800兆数字集群共网。为实现系统功能,中心设备与各站点设备均属系统不可分割的部分。 主要内容包括如下: (1)新建800兆数字集群共网系统 (2)广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西朗-广州东站)、旧二号线(三元里-万胜围)、三号线(番禺广场-天河客运站)、四号线(黄村-金洲)、五号线(窖口-文冲)警用传输系统改造 (3)既有线路(除三号线、四号线、APM线、六号线一期)警用UPS改造; 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等。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招标控制价:17582.60万元,其中分为两个部分: 既有线路:17528.78万元 广佛线广州段(石溪站、沥滘站、南洲站):53.82万元 五、供货地点: 广州市,招标人指定的地铁工地/仓库。 供货时间: 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资金来源: 政府筹资 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17年8月16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17年8月22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3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二)一式两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填写并加盖公章) ;(详见附件二)。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完成过一个质量合格且合同价格为1000万元或以上的政务网800兆数字集群共网系统或专用通信无线800兆数字集群共网系统或治安监控通讯无线系统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以及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交货证明。 3、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详见附件一)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020)8310676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www.gzmtr.com”;____“____”;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5日 附件一: |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苏州市赫华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 | 佛山市骊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6 | 深圳市联邦佳维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7 | 北京金至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
8 | 广州市宾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9 | 吴川市永裕再生资源物资有限公司 |
10 | 深圳市博宝源实业有限公司及所有下属子公司 |
11 | 长沙福莱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12 | 上海轶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3 | 广州市黄埔乐天实业有限公司 |
14 | 深圳市麦瑞琪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广州市与时俱进广告有限公司 |
16 | 广州蒙电贸易有限公司 |
17 | 广州市志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8 | 上海君希鞋业有限公司 |
19 | 广州市芳草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市锐霖电气机械有限公司 |
21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下属子公司 |
22 |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3 | 北京航建高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4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
25 | 广州华铁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26 | 广州市圣一广告有限公司 |
27 | 深圳市胜利龙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28 | 刘秋雨(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070802614) |
29 | 叶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209132) |
30 | 肖中葆(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JL00180216) |
31 | 黄成光(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鄂142060804319) |
32 | 张陆华(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61001478) |
33 | 蔡连利(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111121222106) |
34 | 魏康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00356095) |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 双方签名确认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 原件 | 一式两份 | ||||||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轨道交通既有线800兆数字集群共网系统采购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该项目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本公司与该项目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的关系,本公司与该项目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声明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发布人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7-0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