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云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10-31 |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学校食堂设备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NTTCG20168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对本次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学校食堂设备项目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学校食堂设备项目采购
二、采购预算:491990.00元
三、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只设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食堂设备 |
一 |
批 |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商必须依据项目要求整体报价投标,项目中所涉及到所有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施工和售后等相关费用,投标商需要自行承担。
2、运输装卸、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五、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6、谈判申请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申请谈判,须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申请谈判(只接受制造商进行谈判)。
7、申请人须具备食堂厨房设备安装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谈判供应商所供产品的生产厂家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8、申请人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报名、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
3、针对本项目电磁产品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请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标明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并装订成册)如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其它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三个工作日(2016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3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560号
3、开标时间:2016年11月8日下午15:00分
4、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5、 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到帐为准。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收款人名称 |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 户 银 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
账 号 |
5305 0172 8640 0000 0026 |
联 系 电 话 |
0875—2233939 |
联 系 人 |
董先生 |
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采取电汇或网银(备注栏注明:YNTTCG2016842项目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
开标前工作人员查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有效凭据(原件)后方接受投标文件,未提供保证金缴纳原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标书售价:每份900.00元交与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售卖:报名合格的投标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8、采购人: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学校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77538294
9、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15912719116
邮 编: 678000 E-mail:99376882@qq.com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