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苏州市职业大学 | 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SZCJ2017-T-026号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8-22 |
苏州市职业大学关于厨房设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苏州市职业大学的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所需招标的厨房设备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编号:SZCJ2017-T-026号
二、谈判内容:厨房设备(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三、谈判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谈判响应单位的特定条件:
1、谈判响应单位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类,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类)(有效期内);
2、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有效期内);
3、谈判响应单位具有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四、本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
(1)申领CA。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任意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插入CA证书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采购文件获取。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电子采购文件,报名单位自行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中,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4、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现场解密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投标现场。投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按收到CA证书的先后顺序,插入Ukey进行解密,供应商输入CA证书密码后,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2、解密工作开始时间:2017年8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解密工作结束时间:2017年8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解密时间,保证在开标时间之前完成解密工作。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造成开标时间前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8月29日09: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三)谈判时间、地点:
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09:30(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谈判时间:2017年8月29日09:30 (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六、谈判保证金和采购预算:
1、谈判保证金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00)。
(2)谈判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或银行本票方式,按规定时间随同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谈判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89060154800000140
(3)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1)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谈判保证金;
2)提交的谈判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4)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活动结束后解存投标保证金专户,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签订备案生效的合同、原始收据和账户信息方可办理退还事宜,因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付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响应单位与采购人、其他响应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元整(?:122000.00)
七、联系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联系电话/传真:0512-65238816/65238892 联系人:潘莉莉
采购人:苏州市职业大学
联系人:季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03839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处电话:0512-68616651
1503394242057SZCJ2017-T-026职大厨房设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