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云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8-23 |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受保山市永昌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永昌大酒店厨房设备工程(第二次)(招标编号:XNZB2017-0410-0105BS)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项目的资金为企业出资,预算金额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现邀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永昌大酒店厨房设备工程(第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2质量要求:投标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认定标准的全新出厂的合格产品,满足甲方功能、性能、服务等质量要求;应提供至少一年的质量保证期。
2.3安装期限:本项目施工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2.4施工地点:永昌大酒店项目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通过年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取消年检的,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质。
3.4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3.6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项目招标内容。
3.7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同时须提供制造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8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省内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
3.9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报名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投标人在隆阳区范围内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不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接到客户通知能够满足:12小时内响应并解决问题。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项目属于电子招标试运行期,投标人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4.1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请持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制造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还需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报名书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地址,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2现场报名及纸质文件获取地点: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2017年 8 月 23 日至2017年 8 月 2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市审计局对面办公楼五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4.3网上电子文件的获取:现场报名成功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5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13 日 上 午 09 : 00 (北京时间),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可以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彩色打印文本(无需重新签字盖章),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彩色或黑白复印件。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网银、转账(网银须到银行柜台盖章确认,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50000.00元 大写:伍万元整
注:工作人员查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有效凭据(原件)后方接受投标文件,未提供保证金缴纳原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 号:100764695070010002
备注:XNZB2017-0410-0105BS项目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杨青云
联系电话:0875—2236039(保证金事项)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山市永昌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1号楼
联 系 人:尹云霄
电 话:0875-216307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市审计局对面办公楼五楼
联 系 人:曾云
电 话:0875-2139966
8.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____、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9.监督电话: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保山市永昌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875-2163070
附件信息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附件: | ||
1 | 招标公告(8.21).docx | 2017-08-23 09:5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