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连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 所在地区 | 福建 |
开标时间 | 2017-09-18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ZDZB(ZX)2017-035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8-24 |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连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连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可门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连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可门消防站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DZB(ZX)2017-0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2312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连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104国道旁)消防大队 联系方式:林警官 0591-629969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0591-8823128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品目号1-1、灯具+灯杆 | 6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品目号1-2、篮球架 | 1副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包2、健身器材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品目号3-1、热泵热水机组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品目号3-2、热泵烘干机组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包4、窗帘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包5、厨房设备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或经销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情形的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资信证明的应附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③、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④、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失信信息记录或不在处罚期内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书面声明原件;并同时提供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⑤、投标人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2)、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4日 14:30 至 2017年08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楼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我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龙福楼)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请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我司购买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