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JCXJ2017-015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8-24 |
本单位受采购单位委托, 就“安吉县总工会食堂厨房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予以报价。 1、项目编号:JCXJ2017-015 2、项目名称:安吉县总工会食堂厨房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 |||||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1 | 厨房设备 | 详见采购清单 | 1 | 批 | 29.7 |
备注 | 本项目采购预算29.7万元,报价不得超预算。 |
4、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2 供应商应具有燃气灶具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政府部门或省燃气具协会颁发的燃气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5、报价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均可在自愿遵守本询价采购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报价,并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厂)家所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6、采购方式:
询价。
7、询价文件售价:
100元人民币每套(售后不退)。
8、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新的营业执照可仅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即可(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5)燃气灶具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6) 政府部门或省燃气具协会颁发的燃气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7)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8)报名表一份。
9、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到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二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
购买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10、保证金:5000元,应于询价前到账,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账 户:1205290009000204676
11、询价时间和地点:
11.1 询价响应文件必须由被询价供应商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8月31日下午15:30时前递交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23号八楼)。不接受传真报价和网上报价。
11.2 2017年2017年8月31日下午15:30整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23号八楼)由询价小组开始询价,下午15:30时以后将不接受任何报价。
12、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13、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吉县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572-5223523
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似楠 联系电话:0572-5028961 传 真:0572-5028961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31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