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中标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8-25 |
长兴县人力社保便民服务大厅厨房设备安装及采购项目交易公告 |
长兴县人力社保便民服务大厅厨房设备安装及采购项目 (澄清公告) 1、原招标公告中第“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条件修改如下,其余不变: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质监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厨房设备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有2016年度由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燃气灶具检测报告或抽检报告。 3、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 4、投标人在浙江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如投标人非浙江省内注册的则须提供投标人在浙江省内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由投标人直接设立,委托其它单位为售后服务机构的不予认可.[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所属员工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2、报名时间相应延长至2017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1份)、国家质监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25楼东区)。 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