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乐昌市接待办公室 | 所在地区 | 广东 |
开标时间 | 2017-09-14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440281-201707-100601-0002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8-25 |
乐昌市接待办公室厨具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重招)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乐昌市接待办公室的委托,对 厨具等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81-201707-1006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厨具等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85,561.5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书格式第2.5、4.3和4.4)
2. 投标人应当是所投报主要厨房设备(燃气灶具)的制造商,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合格的全新正品;
3.投标人应当具有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4.投标人应当具有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5.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负责人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正本为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一、购买方式:现场购买
二、购买标书时须带以下资料备查: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私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复印件;
5.投标人应当具有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
备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8月25日 至 2017年08月3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4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
十、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4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25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3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邹代锋,郑小青 | 联系电话:0751-861660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玉军 | 联系电话:0751-555107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 |
联系人:邹代锋 | 联系电话:0751-8616600 |
传真:0751-8616600 | 邮编:512026 |
(三)采购人:乐昌市接待办公室 | 地址:乐昌市广福路49号 |
联系人:张微 | 联系电话:0751-5551076 |
传真:0751-5568123 | 邮编:5122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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