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新疆 | 招标类型 | 变更 |
招标编号 | X XJTF(GK)2017ZF293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9-06 |
乌鲁木齐市妇联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更正通知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妇联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 XJTF(GK)2017ZF293 项目负责人:霍春红 联系电话:4833033-8009 各投标人: 2017年8月30日发布的“乌鲁木齐市妇联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中,现做出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采购的经营权,即厨房设备的生产或销售等);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12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9月22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现更正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采购的经营权,即厨房设备的生产或销售等); (3)有效的电加热设备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原件; (4)有效的燃气灶类设备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原件; (5)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分公司无效) (6)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7)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8)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书,上述(3)-(5项)可为生产厂家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9月28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