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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通州电信局餐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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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北京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7-09-07
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通州电信局餐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17-09-07 01:17:21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通州电信局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BJZBGG20170907001 ),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采购范围

1.1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2项目概况:

食堂前期就餐人员约60人,食堂位于办公楼一层(办公楼共四层,约7000㎡),面积约493㎡(其中厨房233㎡),可同时容纳近100人就餐,其中含预留餐厅2间约70㎡。甲方提供厨房、餐厅、餐具、全套厨房设备,餐饮服务公司负责供应职工用餐﹙早、午、晚﹚和接待、会议用餐等其他供餐服务。进驻前通州电信局将成立伙委会,餐厅每月需要提前提供菜单,由伙委会审定后执行。

1.3采购范围:完成本次餐饮服务的所有工作。

1.4报价要求:包含员工工资及福利(含五险一金)、员工食宿费用、员工服装费用、食堂物料低值易耗品(如洗洁剂、纸巾、牙签等)、经营管理费、综合税费等。

1.5服务质量:合格

1.6服务地点:通州电信局新局楼位于通州区永顺镇温榆河西路金融街园中园1号院58号楼

1.7技术要求:餐饮服务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

1.8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比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须提供有效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应答人需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3应答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证明材料,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应答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应答人须承诺根据采购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4应答人应在通州区设有总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类型的通州区本地服务机构。如应答人无上述类型的服务机构,须承诺中选后10天内(含10天)建立常驻通州区的服务机构,并提供承诺书。

2.5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具备餐饮服务类项目经营案例不少于2个,每个案例单年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的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须提供相应订单,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6信誉要求:应答人近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应答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6)应答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应答人在过去一年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采购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采购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8)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在北京电信中选后不签署合同的。

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9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比选文件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报名及购买标书前请务必先电话联系本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及电话: 倪志强 18846799046 岳磊 13811946899

邮箱:18846799046@139.com

4.1.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款需以电汇方式提交(不受接其它支付方式。如:现金、支票等方式),应从应答人的基本账户中转出,须提供汇款凭证盖章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汇款收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汇款凭证需备注本项目名称关键字及用途(账户信息详见本项目比选公告),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4.1.4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需提供的如下材料:

(1) 购买标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 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须体现有银行电子专用章)

(3) 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详见本公告要求)

(5) 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及word版本各一份)

(6) 标书款开票信息表(扫描件及excel版本各一份)

以上证明文件需要在资格入围文件发售期内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1.5纸质比选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9月19日9时15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北京电信大楼10层(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采购网(http://____)、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42.99.33.233:8001/ESC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721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 倪志强 岳磊

电 话:18846799046 13811946899

传 真: /

电子邮件:18846799046@139.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0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7日

信息来源:http://42.99.33.233:8001/ESCM/account/logi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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