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第二实验小学食品加工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7Z034-CG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双阳区第二实验小学食品加工间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上级专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第二实验小学。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招标内容:对长春市双阳区第二实验小学食品加工间设备采购,包括各种加工间设备及工具件;(采购标的、数量以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2.2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约为40.3361万元。 2.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 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5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地点进行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 3.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营业范围具有厨房设备的经营范围;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7日至2017年09月13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8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第二实验小学 信用代码:122201124239927774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 系 人:贾主任 电 话:0431-8422350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联系 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2017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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