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崇贤街道办事处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开标时间 | 2017-09-30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YHZFCG2017-11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9-11 |
崇贤街道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017-9-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就崇贤街道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崇贤街道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YHZFCG2017-11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厨房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或具有标准编写证书(浙江省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协会颁发);
4.投标人具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浙江省燃气具协会颁发的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省内相关机构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六、投标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9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七、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余杭区南苑街道望梅路9号深川大厦16楼)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7年 9 月 30 日 13 时 30 分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017年 9 月 30 日 13 时 30 分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开标室(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
十一、联系方式: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崇贤街道办事处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海强
联系电话:0571-86320727传真:0571-86320727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余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0571-8918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