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陕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ZDJY17-074ZXA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9-12 |
磋商公告 | |
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厨房设备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厨房设备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厨房设备维保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JY17-074ZXA 三、采购单位名称: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行政中心5号楼 联系方式:029-8678861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14层 联系方式:029-88472386-80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食堂厨房设备维保 项目性质:财政预算 项目预算:98,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参与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6.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9 月 13日至2017年9 月19 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14层经营部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9月 25日14:30前。 2、磋商时间:2017年9 月25 日14:30。 3、磋商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行政中心5号楼3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邓伟(经营部)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72386-80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6100192090005257474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