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开标时间 | 2017-10-10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DQZCFW-2017-G96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7-09-1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德财采确临[2017]3157号确认书批准,现就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一馆二中心厨房餐厅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QZCFW-2017-G9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内容:一馆二中心厨房餐厅设施设备
数量:1批
预算:85万元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具有燃气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4、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1:00时 ;下午 14:00 17:00时。
2、发售地点:德清县武康镇永安街272号(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时无资格预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看清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审定,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85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9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网银方式交至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到我公司账上为准。(投标保证金若以电汇、网银方式交纳的,请将电汇底单、网银电脑打印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至0572-806814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湖州德清支行
户 名: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811080101280060648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10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E218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月10日9时00分整在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E218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无效)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二、招标文件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ztb.gov.cn)
十三、联系方式:
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2-8062494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梁
联系电话:0572-8061669 传真:0572-8068141
质疑受理联系人:小刘
联系电话:0572-8061669 传真:0572-8068141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8074859
附件信息:
\\L\软件(d)\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厨房设备\一馆两中心食堂设备招标文件.pdf
1.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