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9-2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余财确【2017】1701号确认书批准,现就运河街道办事处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运河街道办事处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RTZFCG-2017-06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为运河街道办事处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相关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或具有标准编写证书(浙江省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协会颁发); 4、投标人具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浙江省燃气具协会颁发的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或省内相关机构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路355号金鑫大厦九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原件及复印件; 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或标准编写证书(浙江省燃气具和厨具厨电行业协会颁发)原件及复印件; 6、燃气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 注: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 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会议室(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路355号金鑫大厦九楼)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 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会议室(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路355号金鑫大厦九楼) 十、投标保证金(元): 壹仟肆佰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开户银行及账户: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余杭支行;银行帐号:95110154800000633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9月25日下午16时00分 十一、业务咨询: 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宝春;联系电话:0571-89282811 传真:0571-86243788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余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0571-89180113 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