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09-30 |
厨房设备招标公告(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 | ||||||
招 标 公 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海精盐生产线建设项目厨房设备安装采购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FJAH2017021 2. 招标内容: | ||||||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预算价 | 供货期 | 交货安装地点 |
1 | 厨房设备安装采购 | 1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7.91万元 | 由投标人提供更短完成期,但必须在2018年1月31日前货物必须全部送达、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统一要求送货上门,送达业主指定的地点并安装到位。 |
注:①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所投合同包预算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③报价均为包括了为提供和完成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所需的劳务、运输(送货到业主指定的安装地点)、装卸、存储、保险、管理、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售用服务、税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国内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还应具备合格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不得是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20日10:00止,每天上午 9:00~11:30 时,下午 15:00~17:30 时,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美仙山花苑20栋2508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按合同包出售,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7年10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美仙山花苑20栋2408室)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10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美仙山花苑20栋2408室)公开开标。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http//____) 、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jsalt.com/)上发布。
10、联系人
招标人: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山腰下街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5-87986119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美仙山花苑20栋2508室
邮 编:362000
电 话:18050855971
传 真:0595-22378088
联系人:吴先生
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
帐号:152300100100579352
收款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丰泽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