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0-09 |
謇公湖农业科技农产品展销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补充公告二 各投标人: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7年9月21日发布的謇公湖农业科技农产品展销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做如下补充通知: 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如下: (1)投标单位应准备壹份完整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分内外包装袋密封。内包装分三包密封:?投标单位应将本项目除投标函以外的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字样;?投标函须单独另行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投标函”字样;?投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除外,应随身携带)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证明材料原件”字样。外包装:将密封好的三个内封袋装入一个大密封袋中,封套正面须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3)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外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原定于2017年10月11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并开标,现顺延至2017年10月13日9时30分投标截止并开标。 3、本补充公告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招标人:江苏謇公湖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