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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阿城区教育局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黑龙江
  • 状态:公告
招标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教育局所在地区黑龙江
招标类型公告请点击下载
发布时间2017-10-09

哈尔滨市阿城区教育局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17年10月09日 12:48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1日 09:00
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00
预算金额¥199.986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2805/07/09-8083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陈士忠0451- 537973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阿城区民权街七中北胡同(建设小学对面)
代理机构名称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栾先生0451-82362805/07/09-8083
附件:
附件1公告.doc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阿城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XDC2017G1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2805/07/09-80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陈士忠0451- 537973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阿城区民权街七中北胡同(建设小学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栾先生0451-82362805/07/09-8083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五、本项目划分7个包,不允许兼投;

第一包:云微机室设备、理化生音乐仪器设备及办公设备采购;

第二包:厨房设备采购;

第三包:桌椅设备采购;

第四包:图书设备采购;

第五包:城乡11所学校均衡迎检所需设备采购;

第六包:城乡11所学校均衡迎检所需设备采购;

第七包:城乡12所学校均衡迎检所需设备采购;

六、交货时间:2017年10月16日前供货完毕(最终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七、交货地点:必须运送至各学校指定的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A、拟参加本项目各标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规定;B、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能力,经营范围包括采购项目的内容,供应商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2、具有可靠质量保证,及时的供应保障;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规范的管理体系;4、要求投标人在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的检查院自行查询公告期内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查询结果有记录,将不允许参与投标。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9.98628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1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四、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1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5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2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信息来源:http://www.ccg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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