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安徽 | 招标类型 | 中标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0-11 |
合肥经开区一六八新桥等学校部分教学设备采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一六八新桥等学校部分教学设备采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17JKHX0273 招标(采购)方式 :询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10月11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泰华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新站工业园萧城路与天水路交口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肆万壹仟柒佰元(¥1417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经开区一六八新桥等学校厨房设备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福青 毛竹娣 陈光法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地址:合肥翡翠路39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551-63886115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2409室 项目负责人:王成 联系电话:0551-63679120 公告期限: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2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管委会B座2409室,联系电话:0551-6367913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0551-6367920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经开区一六八新桥等学校部分教学设备采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