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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湖科技金融广场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7-10-16

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拟采购的金龙湖科技金融广场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经获批准实施,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科技金融广场
(2)项目规模:估算投资总额约180万元
(3)制作及安装期:40日历天(自招标人下达书面开工通知起30日历天内所供全部厨房设备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在10日内安装调试校准完成并验收合格)
(4)招标范围:金龙湖科技金融广场设备清单内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
4、本招标项目计划分为壹个标段
5、各标段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必须为厨房设备生产企业:以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为准;
5.2投标申请人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器具);
5.3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5.4投标申请人必须拥有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
5.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5.6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本项目所在地(徐州)设有维保机构(以维保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为准),并对此维保机构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同时此维保机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叁万陆仟 元以电汇方式交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开户行:交行开发区支行,账号:323600666018010039789),联系人:宋会计,联系电话:0516-87730856,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厦329室。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6.5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
6.6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无息);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无息)。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1日。请投标申请单位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市淮海东路51号华联商厦B座11楼C-1)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否则将被拒绝。
8、请投标申请单位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2017年10月23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00-17:00分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市淮海东路51号华联商厦B座11楼C-1)报名,逾期将被拒绝报名资格。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
(3)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申请人在本项目所在地(徐州)设有维保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对维保机构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同时此维保机构应具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5)投标申请人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器具);
(6)投标申请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7)投标申请人的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9)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10)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套正本,一套副本。
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10、资格预审方法由招标人组织,根据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资料,结合实地咨询及实地考察的情况择优确定。
1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书面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淮海东路51号华联商厦B座11楼C-1
联系人:卓然 电话:0516-66662600

日期: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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