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0-17 |
富阳区公安局灵桥派出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017-10-17
招标单位 | 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 |
项目名称 | 富阳区公安局灵桥派出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地址 | 富阳区灵桥镇 |
招标编号 | GAJ201709005 |
预算价 | 9.6729万元 |
招标代理公司 |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电话 | 63155368 |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 采购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按招标人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 |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 2、具有电热设备获得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需提供资料 |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电热设备获得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 4、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备注:①、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可靠;②、资料不齐全或超过报名时间的,一律不予报名;③、报名结束后,招标单位有权对报名单位资质及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如审查结果不满足招标要求,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
报名日期 | 2017-09-26 08:30:00至2017-09-28 16:00:00 |
报名地址 |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469号一建大厦1号楼11楼1107室) |
开标日期 | 2017-09-30 09:30:00 |
投标、开标地址 | 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富阳区富春街道达夫路73号)大门北侧二楼会议室 |
投标保证金 | 0.2万元 |
联系方式 | 631553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