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 所在地区 | 北京 |
开标时间 | 2017-11-10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0-20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本级)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开办费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开办费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发光标志、铭牌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本级)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0日 17: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0月20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27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10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会议室(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 ||
预算金额 | ¥511.08449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倩、刘德坤 | ||
项目联系电话 | 65170699、65173108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518222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5170699、65173108 | ||
附件: | |||
附件1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开办费(第四、六包)招标公告.doc |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开办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开办费
项目编号:XM-0000904102110910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倩、刘德坤
项目联系电话:65170699、651731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5号
联系方式:518222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65170699、6517310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开办费(第四包、第六包)
数量:标识类1项、厨房设备1项
简要规格描述及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开办费第四包标识类、第六包厨房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1.0844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每包人民币4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会议室(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H口出,向南200米)
七、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编号:BJJQ-2017-087-04、06
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采购需求:
分包号 | 采购需求 | 分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第四包 | 标识类 | 41.2691 | 否 |
第六包 | 厨房设备 | 111.947692 | 否 |
面向企业类型: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标书款银行账号: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银行账号:1119 1701 0400 02067
开户行行号:1031 0001 9176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查验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交 多证合一 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6、进口产品管理
信息来源:http://www.ccg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