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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蒲家村文化礼堂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 浙江
  • 状态:公告
招标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蒲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在地区浙江
开标时间2017-11-15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7-10-26

高桥镇蒲家村文化礼堂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桥镇蒲家村文化礼堂装修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蒲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蒲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 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3861956元
项目规模: 总装修面积约3400m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整个文化礼堂内部的精装修、水电安装、窗帘、监控系统、空调系统、厨房设备、智能化系统、电梯采购及安装,不包含布展内容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确保在2018年2月5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如有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申请)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拟派项目经理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4)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5)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7)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大市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开标结束后,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给招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负责派遣项目经理。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自行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广达招标工具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
提交形式:支票或电汇(必须以投标人总公司名义提交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 8128 0101 3020 95640
联系电话:0574-82823038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中汇出(2)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高桥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蒲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联系人:朱书记 ;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电话/传真:15957859201、13777002370;
联系人:叶工、陈工。

附件:蒲家文化礼堂装修.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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