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开标时间 | 2017-11-17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0-26 |
【JNZC-2017155】江宁高级中学厨具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7-10-26 18:05:25
JNZC-2017155江宁高级中学食堂厨房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委托,公开招标采购江宁高级中学食堂厨房设备项目。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NZC-2017155
二、项目名称:江宁高级中学食堂厨房设备
三、项目内容(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万元整)
五、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厨具生产厂家,以营业执照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燃气安装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自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zfcg/)、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jjncg.gov.cn)免费。
七、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7年11月17日13:30(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14: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江宁区东山街道杨家圩路2号B区4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马之荣、胡建军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7日14:00整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江宁区东山街道杨家圩路2号B区4楼)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信息:
联系人:马之荣、胡建军
联系电话:025-69613997
传真电话:025-69613998
联系地址:江宁区东山街道杨家圩路2号B区4楼
邮政编码:211100
2、采购单位联系信息:
联系人:顾绪平
联系电话:13912956688;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高级中学(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699号)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元整;缴纳方式:从供应商基本帐号转(汇、存)入交通银行南京杨家圩支行(开户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帐号:320899991010003367741)。并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ggzy.njzwfw.gov.cn/njhy/login_07.aspx)注册登记,否则,影响打印保证金确认函及中标结果公告发布。
2、欲参加此次招标的各投标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与采购单位或采购中心取得联系、进行咨询。
3、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28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文件送至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4、届时开标当天,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具体招标事项。
5、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南京市政府采购网为准,网址:http://www.njgp.gov.cn)第五个工作日。
7、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