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云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10-25 |
YNJD2016028绿春县中小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集大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绿春县教育局的委托,对该单位已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的“绿春县中小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YNJD2016028。
1.2招标内容:
产品(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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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及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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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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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中小学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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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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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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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1.4交货地点:各乡镇中学、完小。
1.5本项目整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允许拆分或漏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投标人须提供纳税证明。
2.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4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经营许可证;
2.5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设备产品审查合格证书;
2.6提供2013年-201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
2.7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
2.8配备于本项目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应具有公司的劳动合同,且负责人、管理人员不能担任其他在项目中;
2.9配备于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人员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需长驻在本项目实施地点,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售后服务人员;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16年10月25日~10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地点: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集大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3.3获取费用:8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3.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提供);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提供);
(4)提供投标人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设备产品审查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时间: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08:30~09:00;
4.2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6日上午09:00;
4.3递交地点: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
5.1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6日上午09:00;
5.2开标地点: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信息发布: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绿春县教育局
地 址:绿春县大兴镇西城社区花园巷33号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873-4303879
招标代理:云南集大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同德广场B区4幢601室
联 系 人:吴俊、李军
联系电话:0871-65895558 传真:0871-6589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