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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临时用电供应服务商项目(2017-2023年)第一批

  • 广东
  • 状态: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在地区广东
招标类型公告请点击下载
发布时间2017-10-31

广州市轨道交通临时用电供应服务商项目(2017-2023年)第一批

广州市轨道交通临时用电供应服务商项目(2017-2023年)第一批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临时用电供应服务商项目(2017-2023年)第一批

二、招标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春庆 联系电话:83155420

招标代理: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碧肖 联系电话: 1862008812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二期、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西延、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以及2018年上半年开工的其他工点及尾工工程)10KV临时用电的全过程服务。

五、招标内容及限价

1、本次招标内容为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二期、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西延、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号线以及2018年上半年开工的其他工点及尾工工程临时用电的服务。为满足广州地铁工程建设临时用电设施建设需要,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建设工期,优化投资效果。通过公开竞争引入临时用电设施服务商,由服务商作先期投入,广州地铁在使用临时用电设施时支付服务费。项目总规模约80万kVA(区域一:576222KVA,区域二:225276KVA)。

2、本项目单价限价:区域一控制价:1350元/KVA,区域二控制价:3987元/KVA

(区域一: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荔湾区、原黄埔区、番禺区

区域二:广州市白云区、原萝岗区、南沙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

3、项目总投资约167607.5112万元

六、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七、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具有电力专业(送电、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且具备《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4、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见公告附件六)。

5、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

6、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三格式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 年11月1日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11月6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报名大厅

十、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则按“资格预审择优评审标准”进行评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12家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本项目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二、本项目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8310676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围广场A塔40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____”、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资格审查文件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四:资格审查表

附件五:择优表

附件六: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附件一:

广州市轨道交通临时用电供应服务商项目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1.申请人须知

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自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之日起计,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必须符合本资审公告的要求,除非投标人未能进入广州市轨道交通临时用电供应服务商项目、退出或被清退广州市轨道交通临时用电供应服务商项目。在具体项目招标时,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招标项目的情况向投标申请人提出有关于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在每一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进行。

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4.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项目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1.4.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

1.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5.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5.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5.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5.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5.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1.5.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5.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5.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6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6.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6.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6.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2.2评审工作机构

2.2.1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5人),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评审(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择优评分

2.3.6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7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具体项目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天,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天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5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资格预审择优评分细则

3.1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择优数量如下:12家。按总得分排序择优,如择优的末位单位分数相同,摇珠产生择优的末位单位。

3. 2评分按择优表规定的主要项目进行,每个项目根据其重要性确定权重分值,具体分值和档次标准详见附件五。

3.3评分要求

评分采用“先定档、后评分”的方式,具体是:

1、每位评审人员应严格按照附件“择优评分标准表”规定的[好、中、差]等级标准对申请单位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定档评议。

2、每位评审人员先递交各自的定档评议,定档分好、中、差三档,好为3分、中为2分、差为1分;经汇总并计算其算术平均分,最终按下表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档次。

[3,2.5]

(2.5,1.5 ]

(1.5,1 ]

3、各评审人员根据评定的最终档次和择优评分标准表进行各自打分,评分不符合最终档次的无效。

4、最后,对每一项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8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项目名称以及项目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经供电部门确认的设计审查意见书或施工竣工验收报告




择优资料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有)




9

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资质证明文件(工作票专业人员资格证明,项目所在地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或项目所在地的居住证明同时提供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




择优资料

10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财务报表




择优资料

11

经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2016年税务清缴鉴证报告




择优资料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本表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8、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四:

广州市轨道交通临时用电供应服务商项目

资格预审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投标人1

投标人2

……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资质文件符合招标公告资质要求




4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见公告附件六)。




5

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




6

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三格式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

投标人不为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结论





附件五: 广州市轨道交通临时用电供应服务商项目

资格预审择优评分标准表


评审项目及权重

[100,80]

(80,60)

[60,0]

类似业绩(60)

施工业绩

近三年完成10kv用电施工业绩,每一项得3分,满分15分。无得0分。

试验业绩

近三年完成10kv用电试验业绩,每一项得3分,满分15分。无得0分。

运行维护业绩

近三年完成10kv用电运营维护业绩,每一项得3分,满分15分。无得0分。

设计业绩

近三年完成10kv用电设计业绩,每一项得3分,满分15分。无得0分。

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配备

(20)

投标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常驻项目所在地,且具备地市级以上供电系统颁布的工作票专业人员资格,包括工作负责人(共15分)和工作票签发人(共5分)资格:

(1)每具备1名工作负责人资格得1分,最高15分;

(2)每具备1名工作票签发人资格得1分,最高5分。

以上提供人员需有对应单位在项目所在地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或项目所在地的居住证明同时提供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财务状况(以报表为准)(20)


标准

分值

标准

分值

标准

分值

1) 速动比率

≥0.8

[5,4]

(0.4,0.8)

(4,3)

≤0.4

[3,0]

2) 负债率

≤0.65

[5,4]

(0.65,0.85)

(4,3)

≥0.85

[3,0]

3)总资产

≥2亿元

[5,4]

(1亿元,2亿元)

(4,3)

≤1亿元

[3,0]

企业近两年纳税情况(两年纳税额合计)

≥1500万元

[5,4]

(1000万元,1500万元)

(4,3)

≤1000万元

[3,0]












注:

1. 施工业绩须提交有效的合同及施工竣工验收报告,试验、运行维护业绩须提交有效的试验、运行维护合同,设计业绩须提交有效的合同及10kV用户工程设计审查意见书。(其中审查意见书和竣工验收报告须经供电部门确认,合同所附内容应包括有合同方名称,合同工作内容,合同价,地点和盖章页)。

2. 近三年业绩指2014年1月1日至今。

3. 财务状况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的财务报告报表为准。

4. 近两年纳税情况指企业2015年及2016年纳税总额合计,以经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并有税务部门受理申报的税务清缴鉴证报告为准。

5. 相关资质、资历及认证证书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附件六 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1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2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4

苏州市赫华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佛山市骊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6

深圳市联邦佳维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7

北京金至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8

广州市宾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

吴川市永裕再生资源物资有限公司

10

佛山市南海区盐步升禾五金交电有限公司

11

广州晋拓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12

深圳市博宝源实业有限公司及所有下属子公司

13

长沙福莱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14

上海轶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5

广州市黄埔乐天实业有限公司

16

深圳市麦瑞琪科技有限公司

17

广州市与时俱进广告有限公司

18

广州蒙电贸易有限公司

19

广州市志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

上海君希鞋业有限公司

21

广州市芳草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22

广州市锐霖电气机械有限公司

23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下属子公司

24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5

北京航建高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6

刘秋雨(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070802614)

27

叶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209132)

28

肖中葆(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JL00180216)

29

黄成光(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鄂142060804319)

30

张陆华(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61001478)

31

蔡连利(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111121222106)

32

魏康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00356095)

备注:以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


相关附件:

  • 附件一:{附件1}

  • 附件二:{附件2}

  • 附件一:{附件3}

信息来源:http://bid.gzmt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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