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变更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10-25 |
象山县实验小学厨房设备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象山县实验小学厨房设备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实验小学食堂扩建工程于6月底完工,老食堂于7月初装修,为此相配套的不锈钢厨房设备已急需采购安装。该项目为师生食堂的配套工程,主要用于解决学校的就餐问题。设备主要为各类风管、脱排油烟罩、支架、水池、洗手盆、工作台等。数量为学校食堂整套不锈钢设备。技术要求为符合学校食堂的验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宁波利翔爱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宁波名特优新产品生产企业,是一家列入宁波市政府采购目录,拥有自主开发产品能力的企业。根据甬政发2012【90】号文件精神及从完成项目的时间、任务考虑,特对象山县实验小学的不锈钢厨房设备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具体理由为:1、该项目预算不超过50万元;2、对列入目录的产品,政府采购单位和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将其排斥在本市政府招标采购项目之外,要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优先使用列入目录的产品;3、该公司具有自主研发、自主生产的能力;4、该公司与本项目所在学校距离较近,便于以后服务。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宁波利翔爱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五、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名单:
甬政发2012【90】号文件
六、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01日。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七、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象山县实验小学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丰饶路66号
联系人及电话:吴建军,65770281
监管部门: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丹城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及电话:梁赛珍65750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