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吉安市新干县公安消防大队 | 所在地区 | 江西 |
开标时间 | 2017-11-13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赣建中政采字【2017】007号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7-11-03 |
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新干县公安消防大队科普教育馆装修及设备采购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新干县公安消防大队科普教育馆装修及设备采购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吉安市新干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吉安市新干县公安消防大队科普教育馆装修及设备采购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赣建中政采字【2017】007号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吉安市新干县公安消防大队科普教育馆装修及设备采购工程 | 1 | 项 | 488002.93元 |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一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与消防部队合作过的类似项目业绩1份;(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开标前自行组织去采购单位审查业绩,业绩的真伪由采购人通过内部渠道甄别后方可参加投标,并由采购人出具确认函加盖公章)
3、确认函原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件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原件的须提供原件查验,原件允许装订入响应文件内),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下午15:00
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下午15:30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接收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相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下午15:30
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 181 号),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制造商也是小微企业,供应商及产品制造商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有效《认定证明》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八)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谈判文件存有质疑,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我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注:如响应方在规定的质疑时间以后提出质疑的,就表示已放弃了质疑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安市新干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甘小泉 联系电话:1870796677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中环小区
联系人:何玮 邮箱:76372425@qq.com 手机:18607966134
相关附件:吉安市新干县公安消防大队科普教育馆装修及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