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河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1-06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一期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保发改社会[2015]3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及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保定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保定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一期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保定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一期工程)厨房设备采购 2.3供货地址:保定市清苑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4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5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 2.6招标范围:厨房用双开关带净化器开水器、3温1热饮水机、食梯的供货,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调试等能力; 3.2投标人具备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可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需具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5须提供有效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11月 6日至2017年11 月 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点 --- 11点30分 下午14 点---17 点(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代理室 5.3报名资料: 报名需携带资料(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完成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生产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 注:(1)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携带资料现场报名。 (2)报名后如需纸质招标文件,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2月1 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