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10-25 |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藤县太平镇第三初级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食堂设备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食堂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X1-243-TZ
三、项目内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3.8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0月28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藤县分公司(藤县民安路18号二楼)
3、获取采购询价文件的方式:
⑴报名前报价人须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查询并打印企业电脑咨询单【企业电脑咨询单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工商公示信息—登记信息”和企业公示信息—最新企业年报”】。
⑵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电脑咨询单(网上自行打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最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养老保保险等)复印件、最近一个季度纳税证明复印件、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委托代理人前往办理时,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查)。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6年10月31日9时00分止,将报价文件密封(报价文件密封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且上下端封口处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为合格)提交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藤县分公司(藤县民安路18号二楼)开标厅(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时要求携带并出示本项目所需的资质证件),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凭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法到达指定地点。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藤县太平镇第三初级中学 地址:藤县太平镇 联系人及电话:范生1587841655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藤县民安路18号二楼 项目联系人:小覃 联系电话:0774-7290599
3、监督部门:藤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4-7288236
十、网上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