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金沙县教育局 | 所在地区 | 贵州 |
开标时间 | 2017-11-16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1-08 |
1、项目名称:金沙县实验小学厨房设备
2、项目编号:JFC-2017-149号
3、项目序列号:149号
4、项目联系人:李坤
5、项目联系电话:13984566756
6、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厨房设备用具一批(详见《谈判文件》 附件5 )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833,400元
(4)最高限价:833,4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附件5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双方签定合同后15个日历内完成供货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金沙县实验小学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如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上企业成立日期是在2016年12月31日以前的,须提供企业自行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打印的2017年已参加年报的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印章)或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2016年已年报的证明。 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原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原件。 (3)2017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原件(凭证或回单须标明有本款要求的税种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原件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加盖投标人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 (4)2017年3月以来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原件(回单须标明缴存款项来源为社会保险方为有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 1.6.2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人员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原件; 1.6.3 有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1.6.4 供应商代表只有在规定时间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以上1.6条规定的原件到贵州省金沙县鼓场街道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购买《谈判文件》及资料后才能取得谈判资格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11-09 09:00:00至2017-11-16 12: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金沙县鼓场街道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纸质文档或PDF版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11-16 15: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11-16 15:00:00
12、开标地点:金沙县鼓场街道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6,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11-09 09:00:00至2017-11-16 12: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11月16日12时00分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向以下账户转入谈判保证金16000.00元人民币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金沙县支行
帐 号:2406 0750 2900 0089 316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金沙县教育局
联系地址:金沙县城治路
项目联系人: 李坤
联系电话: 13984566756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金沙县开明同心城2号楼11-2
项目联系人: 胡建
联系电话: 18788608899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