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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海关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广东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广东招标类型公告
招标编号ZHHY-ZB-2017-096招标截止时间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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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海关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8

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海关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海关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本采购项目资格、资质要求、具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ZHHY-ZB-2017-096。

二、采购项目名称: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海关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贰佰伍拾捌万捌仟陆佰陆拾捌元贰角整(¥2,588,668.20元),其中包含暂列金:¥123,269.91元、水电预埋部分暂估价: ¥60000.00元(各投标人必须按此金额固定填报,少报、不报或漏报均视为已包含在总价中),以预算价作为投标报价上限,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全部资金由财政部拨款。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采购货物的名称:食堂设备及安装 。

2、内容:食堂设备及安装。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数量: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4、实施时间:合同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本招标文件后附的合同范本结合本标书要求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承诺签订,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整体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6、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1月09日至2017年11月15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投标资格、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厨房设备的生产(或经销)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以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所载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投标邀请函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11月09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17:30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元,售后不退。以邮件方式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00元,汇入其他收入账号,报名资料发至ztb-1@hyzxgc.com,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发出。

其他收入账号:

单 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账 号:0013292344012

开户行:珠海华润银行香柠支行

七、答疑截止时间及方式:2017年11月16日 17 : 00前将疑问向招标人提出,2017年11月17日下午15:00统一召开答疑会,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疑问函,则不召开答疑会。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 10 时 00 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开标室;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8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 10 时 00 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560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刘先生;

电话:[0756-8164360、4350];

传真:[ 0756-8164184 ];

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邮编:[ 519020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小姐

电话:[0756-2510299];

传真:[0756-2525806];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

邮编: [519000];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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