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浏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 所在地区 | 湖南 |
开标时间 | 2017-11-15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1-08 |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浏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三次)
采购单位:浏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
项目要求:采购清单及要求见设备明细表(见附件材料)。中标单位负责运输、装卸、安装至正常使用。合同签订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在运输、安装期内所有人工、配件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报价清单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含税最高上限价:人民币壹拾贰万五仟壹佰捌拾叁元整( 125183元)(注:含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税金、不锈钢支架及打孔等费用)
付款方式:中标人供货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合同价款的95%,1年质保期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
二、投标要求
1、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共1份):
①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行的 三证合一 情形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③报价承诺函原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④产品的品牌、型号、图片、详细参数资料等密封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保证供货产品与报价资料所报参数、产品图片一致。
⑤售后质保承诺函原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具有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三、评标办法
(1)身份验证递交情况核实。
(2)资格条件审查:核查投标人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完全响应采购要求,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3)现场拆封投标报价文件:经(1)、(2)条核查后,合格投标人的数量不少于3(含3家)家,采购人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确认,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4)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各项单价及总价均未超过招标上限价,且含税报价总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情况,则在同为报价最低单位中抽签来决定中标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发布
自行在浏阳经开区官网(http://www.letz.gov.cn/) 政府采购 栏目上招标资料(包括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 月15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212开标室(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09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以签到时间为准)。
联系人:蒋思宇 联系电话:15773143882
六、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731-8372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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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第三次) 及相关附件
2017年11月8日
信息来源:http://www.let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