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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还建大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 四川
  • 状态:公告
招标单位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所在地区四川
招标类型公告招标编号CBL_20171106_100078164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7-11-09

2017年四川新华 物业有限公司还建大楼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2017-11-17采购编码:CBL_20171106_100078164
信息类别:货物采购-> null-> 采购主体: 企业
本采购项目为2017年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还建大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比选(项目编号:XHWY-GZJLBX2016052),比选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 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 比选范围
1.1比选需求: 2017年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还建大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热厨区、切配区、洗碗区、白案区、拆菜区、主食库、副食库、消毒存放间、售卖区、餐厅、抽排系统区域设备、设施等,所有的设备、设施应按技术要求 安装调试、并能启动运行;具体设备数量、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项目预估金额40万元(含税价)。
1.2交货期:中选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送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 1 个。
1.5 本项目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1.6 本项目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质量标准。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许可范围内容应包含比选的需求事项内容*;
2.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参选人参???人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同类合同业绩,合同金额累计达到240万及以上或6个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0万及以上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2.4 *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原厂商唯一授权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 *参选人的限制要求:
2.5.1 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2.5.2参选人的自然人股东在参与本次参选的其他参选人单位有控股、或在该单位中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或负责公司经营、生产等的财务经理、营销/销售经理、生产厂长等同等职务),该两家参选人的参选均无效。*
2.6 *其他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参选人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中标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 11 月 0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时00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 府新谷6号楼9楼招标事业部。
4.1.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的参选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1.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大写? 贰佰 圆整),售后不退。
4.1.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1 月 17 日10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9楼招标事业部第二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公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双林北支路341号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 号天府新谷6号楼9楼
邮 编: 610000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 系 人:周美好
电 话:028-84111129 电 话:1380805640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847497627@qq.com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公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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