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 | 所在地区 | 甘肃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JCZC2017XJ-100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1-09 |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厨具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码:D01-126203000735957384-20171030-012957-3 发布时间:2017-11-09 采购(资格预审)公告内容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厨具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昌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对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厨具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询价文件编号:JCZC2017XJ-100
二、询价项目内容: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厨具设备项目
三、询价供应商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询价供应商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询价时提供);
(四)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参加询价时提供);
(五)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有厨房设备经营范围,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制造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详见参数要求)。
(六)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并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检察机关出具的询价供应商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询价;
(九)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盖询价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原件,必须盖出具方公章方为有效。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方式:
(一)时间:2017年11月10日8:30—2017年11月14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供应商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注册获登录权限后在线报名并招标文件,详见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关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增加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网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cggzy.com/)。
六、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评审时间:2017年11月16日15时(当日14:30起开始递交询价响应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西路20号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大厅。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金昌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永茂
联系电话:0935-8619089
(二)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红梅
联系电话:13830558279
(三)开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系人:赵金娥
联系电话:0935-8325935
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
信息来源:http://www.gsggf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