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河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1-13 |
康保县教育局食堂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 2017-11-13 |
采购人名称:康保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郑有录 0313-763821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7号楼07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秀英17736399919 采购预算金额:1209820.00 采购用途 : 厨房设备购置(采购人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合同,除单一来源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合同; 3.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厨房设备; 4.具有 2016 年第四季度及 2017 年 1-3 季度一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 2016 年 11 月份到 2017 年 10 月份连续 12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投标人 2016 年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四表一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到张家口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分中心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 三证合一 的投标人提供 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厨房设备;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2016 年第四季度及 2017 年 1-3 季度一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 2016 年 11 月份到 2017 年 10 月份连续 12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 2016 年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四表一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分中心开标厅(康保县建设大街南侧四楼开标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8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1-1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1-17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5日11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5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分中心开标厅(康保县建设大街南侧四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供货完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3-2063399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如已 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未及时注册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