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1-10 |
招标序号:苏汇招公字2017-H-240 1、宝应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项目泾河中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泾河镇。 (2)投资额:约6万元。 (2)工期:20日历天。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泾河中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为一个标段。 5、报名条件 (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 (2)投标人在2014年以来单份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厨房设备销售合同一份;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携相关证书原件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以及申请人应当具备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提供2014年以来单份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厨房设备销售合同一份原件及复印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在2017年11月14日8:30至17:30时。 (2) 报名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安宜东路588号三楼东) 招标人:宝应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崔平利 电话: 18921918366 传真:0514-88227725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 11月10日至 2017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