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开标时间 | 2017-12-06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DTCG20171113150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7-11-1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DTCG2017111315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 | 1 | 项 | 95万元 | 具体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物业管理等相关经营内容;
3、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售价: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即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址、电话: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0577-63383908;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交付,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六.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5、企业简介。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6日 9:30
八.投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新便民服务中心2楼
九.开标时间:2017年12月6日 9:30
十.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新便民服务中心2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9000元人民币;(投标单位汇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以便核查。)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3868768632
传真:0577-57579768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8057787333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0577-63387968
传真:0577-63387900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招标文件(最终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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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政府采购报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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