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云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10-24 |
蒙自市雨过铺镇中心学校食堂设备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蒙自市雨过铺镇中心学校食堂设备采购(二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诚邀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蒙自市雨过铺镇中心学校食堂设备采购(二次) 2.2项目编号:广源招字2016-010 2.3采购预算:¥905310.00元(大写:玖拾万零伍仟叁佰壹拾元整)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2.5交货地点:蒙自一小新校区 2.6质保期: 一年 2.7采购内容:
3.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新注册供应商提供注册日起截至开标前的财务状况报告(包含并不局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会计报表)等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1月至6月成功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2016年新注册供应商提供注册日起截至开标前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材料;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 3.3谈判申请人必须是且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如果为经销商参加谈判,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4所提供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6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政策; 3.7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多功能切菜机一台、不锈钢水池(双星)一个、12盘蒸饭车一台、四人快餐桌一套。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判断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0月24日起至2016年10月28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 4.2判断文件获取地址:蒙自市昭忠路96号二楼 4.3谈判文件售价:6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未缴纳报名费的报名均无效)。 4.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相关证照原件应在有效期内且均需另行提供1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资料不全的恕不办理报名手续: 4.4.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不需); 4.4.4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六、谈判文件的递交 6.1提交谈判申请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提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年11月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3提交谈判申请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6.5谈判申请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全部内容,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红河州财政局网”站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蒙自市雨过铺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8987375037 地址:蒙自市雨过铺镇中心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广源招标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师 联系电话:15334370181 0873-3720866 地址:蒙自市昭忠路96号 邮政编码:661199 日期:201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