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开标时间 | 2017-12-14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DTCG20171120154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7-11-2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后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DTCG20171120154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预算:144.33万元,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供应商营业执照中主营范围具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类;
3、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参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并携带原件备查);
4、供应商营业执照中主营范围具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并携带原件备查;
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6、企业简介。
以上资料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
五、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至开标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洞头区东和海景园复兴路十五号(检察院正对面)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11月20日起(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洞头区东和海景园复兴路十五号(检察院正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2月14日 09时 30 分
4、递交地点: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收标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肆仟元整人民币(投标单位汇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以便核查。)
八、联系方式:
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朱先生:0577- 56728367。
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郑先生:0577-63383908。
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张先生: 0577-63383518。
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
附件信息:
食堂管理招标文件1120(1214)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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