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中标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1-21 |
招标编号:0733-176244864901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申报书编号:93899669,招标编号:0733-1762448649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和采购人确认,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投标报价及资格核查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资格核查 |
1. | 深圳市雄昌实业有限公司 | 722,467.00 | 合格 |
2. | 深圳市泰恒兴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729,658.00 | 合格 |
3. | 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 730,000.00 | 合格 |
4. | 深圳市汇成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739,800.00 | 合格 |
5. | 深圳市商厨科技有限公司 | 735,714.00 | 合格 |
二、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1. 深圳市泰恒兴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三、确定中标供应商
1.中标单位:深圳市泰恒兴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2.中标单位地址及电话: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民营路9号C栋一楼、D栋 0755-26503883
3.中标金额:人民币柒拾贰万玖仟陆佰伍拾捌元整(¥729,658.00)。
4.中标项目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 |
1 | 食堂设备 | / | 1批 | 20天(日历天内) |
5.货物要求:
5.1、免费保修期:货物免费保修期2 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5.2、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1)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名售服人员及其由投标人缴交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售后服务人员具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及在职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5人及以上者,且投标人在深圳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提供注册证照及注册地租赁凭证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5.3、安装、调试要求
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中标人应在2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采购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正常使用情况下,非人为误操作而涉及零配件的维修及更换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5.4、设备备件要求
投标人应当承诺可提供正常使用条件下本批设备 5年使用量的随机备品备件,并签署承诺书加盖公章在使用方备案。否则,如果因机器和配件停产造成设备无法维修者,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整机保证正常使用。
5.5、配备资料
中标人需在交付设备时候,配套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中文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同时承诺免费提供专业人员对后勤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并提供专用维护工具1套。
5.6、维护和保养
中标人在保修期内每3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维护和保养。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
刘晓明、欧阳韧、顾磊宏、刘致良、周华。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0755-2586832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晓宇、胡莉
联系电话:0755-25941127-806
传真:0755-25941127-816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B栋4201室。
本着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本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司提出。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