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牡丹江烟草科学研究所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招标编号 | 2017-GFCG-320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1-24 |
招标编号:2017-GFCG-3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牡丹江烟草科学研究所厨房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牡丹江烟草科学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牡丹江烟草科学研究所厨房设备采购;
2.2采购预算:7.2万元
2.2采购内容:煤气灶、消毒柜、冰柜、餐桌、餐椅、餐具等设备及用具;
2.3交货期:合同签定后10天内;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是四证件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相关内容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厂家参与投标需提供生产资格证明,经销商参与投标需提供所投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的经销代理权的授权书。
3.2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公告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登记(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内)。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4日至 2017年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中楼401)进行现场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是四证件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开户许可证,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生产厂家参与投标需提供生产资格证明,经销商参与投标需提供所投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的经销代理权的授权书。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报名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报名公告同时发布在:____
7.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牡丹江烟草科学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中楼401
联 系 人:西子玥、柳继峰
电 话:0451-84215818
传 真:0451-8421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