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1-24 |
受闽侯县青口小学学区委托,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21]CX[GK]2017020、闽侯县青口小学学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21]CX[GK]2017020
2、项目名称:闽侯县青口小学学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373500 | 747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2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0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其他政策:《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适用于(合同包1);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合同包1)。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1-24 16:00 报名截止时间:2017-12-10 00: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2-18 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2-18 14:30,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楼写字楼2层05室开标大厅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闽侯县青口小学学区
地址:闽侯县青口镇青圃新桥外60号
联系人姓名:李端
联系电话:李端 15880431685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9:00-17:00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楼写字楼2层05室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277297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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