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海南丽景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海南 |
开标时间 | 2017-12-01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1-28 |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 陵水县中心农贸市场四楼海鲜广场(二期)厨房设备采购 | 项目编号 | FZJTHN-CG-2017054 |
联 系 人 | 唐工 | 联系电话 | 0898-666724708 |
行政区域 | 陵水县 | 预算金额 (万元) | 63.127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陵水县中心农贸市场四楼海鲜广场(二期)厨房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FZJTHN-CG-2017054 3、采购内容和要求: (1)列入本次报价范围:含运输,搬运,安装,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能包换及各种税费在内。 (2)设备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的有关准备工作,现场勘查,编制和递交文件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设备供应商自行负责; (3)本次采购的控制价:63.127万元。 (4)工期: 20日历天. (5) 保修期:1年以上,质保期:半年。 (6)技术规范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1、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当期节能清单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2%);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当期环保清单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情况: 3.1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 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缴费凭证复印件、需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复印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声明) 5、在本公司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参加本项目,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四、获取谈判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17-11-28 09:00 | 获取谈判文件结束时间 | 2017-11-30 17:30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4楼3A3室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现场购买 |
五、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12-01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4楼3A3室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12-01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4楼3A3室 |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 海南丽景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98-83316398 |
采购人地址 | 陵水县 | ||
代理机构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20893333 |
详细信息
谈判邀请函
受海南丽景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将对陵水县中心农贸市场四楼海鲜广场(二期)厨房设备采购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陵水县中心农贸市场四楼海鲜广场(二期)厨房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FZJTHN-CG-2017054
3、采购内容和要求:
(1)列入本次报价范围:含运输,搬运,安装,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能包换及各种税费在内。
(2)设备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的有关准备工作,现场勘查,编制和递交文件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设备供应商自行负责;
(3)本次采购的控制价:63.127万元。
(4)工期: 20日历天.
(5) 保修期:1年以上,质保期:半年。
(6)技术规范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缴费凭证复印件、需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复印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声明)
5、在本公司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参加本项目,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1月30日(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30)。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4楼3A3室。
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提供的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均现场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1日10:00时
2、谈判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4楼3A3室
3、谈判时间:2017年12月01日10:00时
4、公告媒体: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南丽景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陵水县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898-83316398
2.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点: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4楼3A3室
电 话:0898-66724708 传真:0898-66724708
联系人:唐工 电子邮箱:19045849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