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1-27 |
1、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的南丰镇公共红(白)事厅零星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现通过网上报名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南丰镇招投标中心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南丰镇。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共6个单位工程,建筑装饰面积约为380㎡,主要为老年过渡房会所2个厨房(约190㎡)、新丰小区会所厨房(约98㎡)及民丰小区会所厨房(约92㎡)等。
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 12 月 22日,计划竣工时间:2018年 6月 30 日,工期: 190 日历天。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拆除厨房原有砖砌操作台、灶台、地沟等;新增厨房设备、地面地砖及石材、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铝扣板吊顶、墙砖及水电改造等。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单位。
(2) 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建造师业绩、信誉: 良好 。
(4) 其他: 报名时需提供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本单位为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连续交纳近3个月(2017年8月-2017年10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委托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6、请申请人于 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每天8 时 30分至 17 时 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南丰镇招投标中心【新丰路与新民路路口(新丰社区二楼)招投标中心】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预审。
7、其他: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17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建筑装饰专业承包类)三级及三级以上或2017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建筑装饰专业承包类)Ⅲ组及Ⅲ组以上。
(9)投标人必须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原件资格预审时当场提交。
8、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
联系人:龚亚彬/季冰 电话:0512-58613982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至 2017年12月1日
南丰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