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海宁市公安局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开标时间 | 2017-12-19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7-11-29 |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宁市公安局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
1 项目名称:海宁市公安局许村派出所厨房设备
2 项目编号:HXCG2017017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采购人 |
一 | 单门蒸饭箱1台、三眼炒灶1台、脱排油烟罩8.2平方、烤箱1台、热风循环双门消毒柜1台、排烟风柜1台、油烟净化器1台等厨房设备 | 1 | 批 | 149000 | 海宁市公安局 |
共一个标项。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以网银、电汇等转账形式交纳(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如未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
2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银行城市(地市):浙江省嘉兴市
账户名称: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账号:110 101 201 900 047 276
四、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日期: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 08:30-11:00 下午: 13:30-16:30 ;
2 现场报名地点: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五楼(招标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现场报名;
5现场报名时须携带:
(1)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返还。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天向招标人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 下午14:00;
2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海宁卫校对面)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机构名称:海宁市公安局
2机构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501号
3联系人:宋婷
4联系电话:0573-87656879;
5 机构名称: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 机构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五楼(招标室);
7联系人:史女士、张女士;
8联系电话:0573-80701567;传真:0573-87224886; 邮编:314400;
9 公告发布媒体:www.zjzfcg.gov.cn和www.zjhnztb.com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信息:
清单.doc
189.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