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陕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1-29 |
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司法系统2017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司法系统2017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HXZB2017-1109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6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17楼1702室 联系方式:029-8329585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采购预算:409320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3、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4、谈判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谈判供应商须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 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每日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17楼1702室;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购买者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九、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6日14:30前 2、谈判时间:2017年12月6 日14:30整 3、谈判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17楼1702室 十、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宋爱莉 电 话:029-88210791 转80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29908028610202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 行号:308791011055 十一、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