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安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7-11-29 |
各潜在投标人:
应采购人要求,现对本项目作如下补遗,请各潜在投标人遵照执行:
1、供应商资格要求增加:须在宣城市范围内具有或者委托宣城市范围内商用厨具公司作为售后服务网点,提供售后网点有效营业执照、委托协议等证明材料。
2、付款方式调整如下:
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0%,一年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5%待三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采购人: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